| 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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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09 16:39 文章来源:隆尧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各扩权县(市)商务局:
统筹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全面了解农村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商务部在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以增加模块的形式,建立百县农村市场监测系统,并要求不断扩大监测范围。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市场监测工作,根据商务部要求,经省商务厅研究,决定将各扩权县(市)纳入农村市场监测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重点监测与农村市场发展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重要农产品和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等指标(详见附件1—4)。
二、监测对象
重点对各扩权县(市)的市场运行状况进行监测,由各扩权县(市)商务局负责做好监测具体工作,商务部和省、市、县,可根据授权分别查询监测范围的农村市场情况。
三、填报要求
各扩权县(市)商务局负责4张附表的填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完成农村市场监测工作任务。自2006年4月1日起按要求登录河北商务网站市场运行调控网(www.hecom.gov.cn/jctk)河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输入编码和密码,点击“百县监测”进入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4张报表,其中旬报表每月逢1、11、21日填报前一日的有关数据,月报表下月20日前填报上月的有关数据,半年报7月30日前和次年1月30日前分别报上半年和下半年报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
联系人:李志会 电 话:0311—87909572 传 真:0311—87909571 邮 箱:scyx@hecom.gov.cn |